靈修20210113



引言

十誡的其中一誡,是「不可殺人」。然而,舊約中其實出現很多殺戮事件,最著名的莫過於十災中的第十災,殺頭生的災。雖然我們可以辯說十災是在十誡之前,但這其實很難說得過的:難道在十誡前就不用孝敬父母?難道在十誡前,耶和華就不是以色列人的神?難道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需要十誡來「確認」?十誡只是在提醒他們「十件重要的事」,並不代表在這之前「未生效」。再者,在十誡後其實也繼續有殺戮事件:與殺頭生事件相似的,有希西家時期,當耶路撒冷被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困,耶和華就差遣天使將全營的亞述大軍殺盡,使以色列民得解救。所以,「不可殺人」是舊約一個「難解」的課題。學者會從「詞源」作理解,將「殺人」解釋為「謀殺」,然後就能以「合法理由」來界定某些「殺人事件」的合理性,並將這「誡」從一件「簡單」的「規則」,變成了一件極為複雜的倫理考慮。

其實,人生就是這樣複雜,除了是否有「合法理由」,更深層的一個問題是「殺人」到底是否單純的「取走生命」?有時,「殺人」並不需要用刀用槍;單單以「說話」,就可以叫人「比死更難受」。這有時可能甚至是出於最親密的關係中:有時父母對子女一些帶傷害性的話,就可以帶來這「比死更難受」的經驗。當父母因著對子女不合乎實際的期望,而說出類似「死蠢」、「死懶蟲」等等「死話」,日復一日,一個原本應是帶來愛、保護的關係,卻因為這些說話成了「慢性謀殺」,將一份愛殺死了。

教會,作為耶穌基督的身體,就應該是一個愛的群體;有什麼可以破壞這「愛」?說話可能就是其中一個可以「殺死」這個群體的「利器」。所以,過去多個週三,我們都從聖經中看到神對「舌頭」教導。今天,是耶穌基督親自的教訓,提到一條在情緒中的舌頭——「罵人」的舌頭。

經文 : 馬太福音5:21-26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思想

上次讀馬太福音時提過,馬太福音5-7章是馬太福音五篇講章的第一篇,是著名的「登山寶訓」,並且以「八福」為引子,說明信仰是要給我們福氣的;但當中的福氣是與世界完全不同的。由於是這樣的不一樣,所以在八福後,耶穌特別要作一個說明,特別是要對猶太人(正在上我主日學課程的弟兄姊妹應該知道,馬太福音的寫作對象應該是猶太人群體)指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耶穌基督來是要對過往猶太人以為是「金律玉律」,但卻是以「誡命」的形式「死守」的「律法」,給注入「生命」,使之「成全」。所以,從5章21節起,以類似「你們聽見有話說…」作起頭的一個固定格式,在多個段落中,以「只是我告訴你們…」重新詮釋他們一直所堅守的,好讓猶太人知道耶和華在他們先祖時代,給他們的其實並非一些規矩,而是指引他們如何成為「代表神」的子民。

第一條耶穌給他們說明的「律法」,就是在十誡中的「不可殺人」,並再指向他們的律例典章中,對「殺人者」的處理手法--「審判」。耶穌接著就以「只是我告訴你們」帶出這「律法」的「真義」。在第一眼看來,耶穌似乎給這誡命加上道更嚴謹的門檻:不止不可殺人,就連「動怒」也不可。試問有誰能做到這點?而且,保羅不是說過「不可含怒到日落」、「生氣卻不可以犯罪」嗎?所以,就如將十誡中的「殺人」,按字源詮釋為「謀殺」;在這裏其實有發現有其他抄本加了一句說話在「動怒」之前——「無緣無故地」,同樣帶出,在「合法理由」下,其實是可以動怒的。然而,若出於「怒氣」而口出惡言,似乎就是不可以的了。經文中的「拉加」,原文的意思就是「笨蛋」(或者如我上面用的「死蠢」);「魔利」,原文的意思是「愚拙」,也是類以「笨蛋」的意思。或者,這當中出現的怒氣,是當一個人所做的事,未能滿足對方的「標準」時,在「氣結」時所產生的忿怒,到最後卻說出了最大破壞性的話。不要忘記,耶穌基督在這裏關注的是祂的身體,是指著教會所說的,所以,祂所指的是對著「弟兄」所說的話。

這樣「破壞」性的話在基督的身體內出現,有可能是因著「看不起」別的弟兄姊妹而起的「怒氣」所出的「惡言」,帶來的關係破壞,就像我之前所說的,將基督的身體殺死了。所以耶穌基督的提醒,就是要好好警醒群體中那「和好」的關係:當在「敬拜」的時候,當我們要以「真誠」和「心靈」將榮耀歸主的時候,就更要好好處理這些「破口」,好使敬拜能真實的成為神在地上最美好的見證。

默想

其實,律法的本質,其實是要讓我們去實踐愛,而絕非一成不變的去死守的規條。耶穌時期,當時的宗教領袖正正就是本末倒置了,以律法來操控,甚至將律法成為壓逼以色列人。這正正就是耶穌基督在一段表達「福」的登山寶訓中,要重新為律法注入生命、注入愛。今天,教會要實踐的就是愛。然而,教會是否有因著發展而出現的不同「規矩」,將那原應是我們的核心價值的「愛」,一步一步的逼走了?另外,當教會在發展的時候,又有否將事工過於高舉,在有肢體做得不好時,在不自覺中出了「惡言」,殺死了肢體的事奉生命,並則使耶穌基督設立的教會,慢慢從一個愛的群體,變成了一個世俗的組織;按事工來說十分成功,但按靈性來說,卻是已經死了?

現在讓我們安靜,就在安靜中檢視自己內裏是否有怒氣,是否有懷怨,口中是否曾出過惡言,並思想如何按著今天的教導,按著耶穌基督的話作回應。

禱告

主啊,感謝祢對我們的提醒,好叫我們不斷的警醒,在我們的群體中,是否有怒氣出現,是否因著群體內的事情曾出現懷怨;求祢賜我們力量與智慧,可以面對並處理這些帶來「破壞」,那些會殺死祢身體的事。求祢讓我們切實實踐彼此相愛,好讓我們以愛來成為祢的見證!阿門!

詩歌

在愛復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rB6I74fT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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