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20240914
引言
昨天在靈修中問到大家「做基督徒」是否很難,最後我們的結論落在「做基督徒」中的「做」,所指的到底是信仰入門時的「口講」,還是在成為基督徒後,當時教會領袖雅各所關注的,在「行為」上的「做」,是否能反映出當初「口講」的「信」。所以,要在「行為」上好好的「做」一個基督徒,對不少單單是「口講」的基督徒來說,實在是十分的「難」。
但是,昨天我引用,保羅在面對「信仰入門」時的「口裏承認,心裏相信」,當中的「信」耶穌,是否就是很容易呢?那其實就要去看當中所說的「信」,到底是什麼意思了。還記得上個月我在證道中,提到過「信耶穌」當中的「信」,可以只是在「頭腦上」的信,即是只在客觀事實上,相信有一位耶穌存在,但其實與自己是十分遙遠,自己的生命也不會太受這「事實」所影响。但是,真實信仰中的「信」,其實並不是這種「相信」,而是出於一種關係上的「信靠」,是因著一份「相信」耶穌愛我們,在一切事情上都會「關注」我們,「帶領」我們;更重要的,是祂對我們的「應許」,就是祂「應承」我們的,一句也不會落空;祂是完全「信實」,是完全可以「信得過」的。即使我們在當下面對任何處境,或許在那一刻我們不明白,我們仍然相信神是為了我們好而使我們落入那境況中,更相信祂是與我們一同經歷那些時間,然後祂必然帶領我們走出黑暗,進入光明。
最近看了一齣台灣劇集,《一千個晚安》,當中的女主角,在幾歲時,就被母親遺棄在火車站,在母親離開前,曾對這小女孩說,「媽媽有些事要辦,去一去就會回來,你要乖乖的在這裏等我。」但其實這母親早已寫了一封信,放了在站長那處,懇求站長好好照顧這女孩。結果,女主角就成了這站長的養女,一直到長大成人,但她其實一直沒有放棄尋找生母,她的心中常常記著生母離開的時候那句話,並「相信」她必然會回來找自己。故事的主線就是這位長大後的女孩,在養父離世後,為要完成養父的願望,所以就走訪養父留下的筆記中,他原打算在退休後要去的地方,要見的人。就在這過程中,發現了養父留下有關她生母的痕跡。結果,兜了一個圈,發現她的生母原來就是一位一直在她家附近開食店的老闆,一位一直十分照顧他們的,十分熟悉的人。整件事的過程當然十分複雜,但重點就是,其實當日生母要遺棄她,是因著她當是面對著威脅,而她的女兒就是拿來威脅她的籌碼,所以,母親其實是為了女兒的安全,才被逼將女兒交託給她已觀察了很久,並相信是能夠交託女兒的那位站長。而且,這位母親其實也沒有違背她的承諾,她在不久已回到女兒的身邊,默默地守護著她,只是因著「安全」的考慮,才不敢相認。
其實,當最後女主角與母親「相認」後,反而出現了一大段對母親的埋怨之劇情,那是因著母親為要保護女兒,而不敢將事情的真相向她一一道出。但最後,這些劇集當然會是完美收場:女兒到最後透過其他人得悉整件事的真相,明白到這幾十年來母親所經歷的苦,並知道母親一直所作的,都是為了保護她,然後她就明白了一切。故事就在這裏完結。
當然,這只是「做戲」,或者會讓人有點「超現實」的感覺。但這卻叫我們知道,在經歷艱難中,要「信得過」一個承諾,一個來自「愛」的承諾,實在十分不易。所以,回到「信耶穌」,要在艱難中仍然相信神是為著對我們好而叫我們經歷那些艱難,並且信得過祂會按著祂所「應承」的,常在我們身傍,守護著我們,實在是十分不容易的。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正正就是來自羅馬書,保羅在談論「信仰入門」的「信」時,所提到的處境。
經文:羅馬書4:17-25
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思想
上禮拜六我們讀了羅馬書4章中談到有關「律法」與「信心」之對比,也就是今天我們讀的這段經文之「前文」。上次我們看見保羅為「因信稱義」先立下一個根基,指出當「律法」與「信心」作出對比時,因著亞伯拉罕承受耶和華的應許,他的「信心」是遠先於在出埃及記時才出現的「律法」,所以「信心」是遠勝於「律法」的。而「因信稱義」因此就是一個極大的恩典,不單是賜給亞伯拉罕,更是為所有能與亞伯拉罕有相同經歷的人所預備的。
今天進入接著的一個段落,保羅就將焦點放在「信心」之上。經文一開始就非常清楚的指出「亞作拉罕所信的」,到底是誰,是甚樣的一位神。經文提到的,正正就是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一個重要的「約」:「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而這裏提到亞伯拉罕的「信」,就是關乎這個「應許」,是耶和華在最起初的時候,「應承」亞伯拉罕,耶和華要在他身上成就的事,一件對亞伯拉罕來說,會給他帶來榮耀的事。
但這事的「成就」,其實不是「得把口講」,最重要的是要亞伯拉罕能夠有「香燈」,一件要實實在在發生的事,耶和華的約才能真正的成就在他身上。但我們都知到,這事並非如此順利的發生,從創世記當中我們甚至看見,這「應許」最後甚至引發了亞伯拉罕家庭內的「家庭糾紛」。保羅在羅馬書這裏,從18節到21節,就簡略地將這事「重述」,並指出亞伯拉罕的「信」,所指的到底是什麼。20-21節就是這「信」的「真義」:「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真「信心」,是一份全然「信得過」神,無論在任何境況中,祂總會成就祂所應許的。而「算為他的義」,並不是亞伯拉罕做了什麼,而是當他做了所有事,甚至是做了愚蠢的事後,仍然是無計可施時,他能放手經歷神要做的事,才是真正的「義」。因此,在23-24節。保羅再一次重提,「因信稱義」,就是為了所有能夠「信得過」神,在艱難之處仍然信靠祂的人所預備的。
默想
昨天提到在進入信仰後,要「做基督徒」之難,並且是要靠著信仰群體中的彼此扶持,讓「做基督徒」能夠慢慢變得輕省;來到今天這段落,我們讀到信仰入門的「信耶穌」,其實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其實,同樣地,在決志信耶穌的一刻,當還未經歷從信仰而來的艱難時,或者仍可能是容易的;但當困難來到,神又沒有按我們的想法將困難挪開,在這些處境中,要繼續持守信心,「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就是信心考驗之處。而我相信,這同樣是靠賴著信仰群體的彼此扶持,才能勝過那些可能會因著艱難而出現的疑惑,並且讓我們的信心可以一步步的加增。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當今天你面對艱難的時候,當你禱告後艱難的處境仍然存在,你的信心會如何表現?你能否因信,心裏仍得堅固,並且能將榮耀歸給神 ?
禱告
主啊!感謝祢叫我們可以因著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成就救恩而得以從罪中釋放;並且因著祂的復活,叫我們可以稱義。主啊!求祢讓我們持守著對祢的信,使我們能在艱難的處境中,仍能全然信靠祢,滿心相信祢對我們有最美好的旨意,要讓我們在經歷艱難中,信心得著磨練,並且在信仰群體中一同經歷祢的信實,然後我們能將一切榮耀歸與祢!阿門。
詩歌
完全信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9wtA9W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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