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20250613




引言

前兩天教會週三晚禱會,甄姑娘與我們分享了一個十分特別的課題:到底舊約中,神給以色列人的律例與典章,在今天,我們作為新約教會的信徒,是否需要跟隨?甄姑娘為何會忽然分享這課題?事源她在最近一次青少年聚會中,要分享有關利未記的信息,相信大家都會知道,利未記其實又被稱為祭司手冊,所以當中很大部份的經文都是關乎不同的獻祭,描述當中的「操作方法」,所以,對於年青人來說,那可能是非常「遙遠」的事,所以甄姑娘就希望從最根源的地方,與年青人作分享,而不是進入那些似乎與今天我們「毫無關係」的經文。

其實,我在很久以前,在一次主日學的專題講座中也有提到,舊約中的律例與典章,甚至是我們十分熟悉的「十誡」,是耶和華與祂子民立約時訂立的契約,所以是以色列人獨特的要求,今天我們是不用守的。而甄姑娘前兩天晚上也是這樣說。然而,她卻指出,今天我們其實會「選擇性」地去看待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吩咐與應許,甚至用了一個今天的「潮語」來形容這現象--「搬龍門」:她說,當我們看見一些十分嚴格,甚至是十分麻煩的要求時,我們就會說我們是外邦人,與那些無關;但當我們讀到一些對自己有好處的經文,例如神應許以色列人的好處時,又會說我們在「屬靈上」其實也是以色列人,是與那些好處是有關的。而這確是人的「傾向」,只願接受好處,而不希望付出代價。

其實,主耶穌曾在登山寶訓中,多次提到我們應該如何面對舊約中的律例典章:幾年前當我們讀登山寶訓時,就曾讀到多段以「你們聽見古人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作為格式的教導。我們清楚看見的,是耶穌基督其實是將那些律例典章「升級」了,變得更為嚴謹,要求更高。所以,當我們認為那「寫在聖經」上的,只是對猶太人說的律例典章,我們是不用「照著」來守的時候,耶穌基督其實就是要將更嚴謹的,將那些命令,寫在我們「心中」,讓我們要以生命來活出那些猶太人「肥佬」了的律例典章。

因此,我們今天仍然需要讀這些律例典章,並且要更仔細的去尋求,聖靈在我們心中的提醒,叫今天的我們如何去「活出」那些命令;然後,我們就將要得著更大的福氣。這也就是耶穌所教導我們的。今天,我們繼續讀在申命記中,耶和華曾對祂的子民吩咐,有關「順從」的教導,而當中所提到的警告,實在是非常嚴重,非常嚇人的。若我們要套用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的原則,我們應該如何「守」這些如此嚴重的律例典章?


經文:申命記13:6-11

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1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思想

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是接續著上禮拜五的經文,就是申命記十三章,一連幾個關乎「順從」誰的提醒與警告。上禮拜五我們讀了第一個段落,也就是前文1-5節的一段。當中的教導,是要當時的以色列人提防,在進入迦南地後,會見到一些能行神蹟奇事的人,甚至能說出先知預言,更能在之後應驗的。但耶和華警告他們,若那些以神蹟奇事來贏得他們信任的,若是帶領他們去「隨從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那就是假先知,是要「勾引」他們的,所以,不能姑息,要將那些假先知治死,免得「惡」留在他們中間,引來很長的手尾。

今天我們讀這段緊接著的律例典章,當中所警告的事,其實是與第一段的事情,是完全一樣的,就是有人要來作出「引誘」,要他們去事奉別的神。但不同的,是那作出「引誘」的人,不是那些與自己沒有關係的「假先知」,而是非常親密的人,從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兒女;和那要「二人成為一體」的配偶,和那些「如同自己性命」的密友;就是一些在他們生命中帶著很大影响力的人。另一方面,「引誘」的方式,也從假先知那些應該是公開的神蹟奇事;來到這裏我們們看見的「暗中引誘」。這兩方面的不同,似乎就讓我們看見當中所帶來的「誘惑」,應該是比前一段的,更為強烈,更難抗拒。

面對著這更難抗拒的誘惑,耶和華的律例典章之應對,就比起前一個段落的手段,更為激烈:雖然都是要將那帶來誘惑的「治死」,但在這更為親密的人所出現的誘惑,經文所記有關「治死」的方式,就更為詳細。首先,或許那是親密的人,所以要對付的,就先是情感的問題,經文提到,「不可顧惜他,不可憐恤他」;另一方面,因著那是在「暗中」的引誘,所以經文也提到「不可遮庇他」。然後,更要公開地,由最親的那位開始:經文指明:「你先下手」,然後再由其他人一同下手,將他治死。耶和華要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要「殺一儆百」,要令祂的子民畏懼,然後就不敢再在他們中間出現這樣的大惡。

默想

當大家讀完這段律例典章,不知道大家會有什麼想法,會否因為裏面說的實在太跨張,而認為這些警告,實在是與自己無關?當然,用石頭打死那些引誘我們離開信仰的親人,實在是不可能發生在今天的世代中,也是今天法律不容的事。然而,若耶穌對我們的教導,對我們的要求,是比律例典章更為嚴格時,我們又應該如何「應用」今天這段這樣嚴厲的警告?當我看到這段經文時,我想到的其實並不是要如何「消滅」那些引誘我們的「親密的人」,而是我們對我們親密的人,例如我們的子女,又或是我們的配偶,會否成了他們離開信仰的原因?我們會否做了一些什麼,作了一些決定,而影响了我們的至親與神的關係?特別是當我們作為家長的,在今天這個充滿世俗競爭的氛圍中,不自覺地隨從了世俗的價值,令子女輕看了信仰;又或甚自己沒有在信仰上作好榜樣,從而叫我們的下一代有樣學樣,輕看與神的關係,我們又是否「該死」?又或是我們將要面對「比死更難受」的後果?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身邊的關係密切的人,包括你的家人,和與你親密的好友,你與他們的關係,看重的是什麼?你在他們面前展示的生命,到底是令你所愛的人,越來越與主親近,還是你其實成了他們的誘惑,令他們遠離信仰,甚至走向世俗?

禱告

主啊!求祢幫助我們能警醒,時刻留心我們對身邊親人的影响,叫我們常常作好見證,使我們能幫助與我們親密的人,得以更親近祢,得著從祢而來的福氣。主啊!若我們有軟弱之處,影响了身邊的人,甚至引誘了他們遠離信仰,求祢赦免,並更新我們的生命,調正我們生命的焦點,使我們的生命能吸引人來親近祢!阿門。

詩歌

從你見耶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NDz4dqQ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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