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20260423




引言

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經借錢給別人?若試過,大家決定借與不借的考慮又會是什麼?當想到「借貸」這件事,可能大家都會有一句或者已經被廣告植入了潛意識的說話浮現出來:「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其實,這句說話應該是政府對所有提供借貸的金融機構,在他們的廣告中,必須「附上」的「警告」,而並不是那些機構希望要說出的話。這就有如以前在香煙廣告中必須附加一句「吸煙危害健康」一樣。

借貸其實有很多原因,最正常的借貸,就有買樓要找銀行按揭,這樣的借貸,因著金額鉅大,所以無論是借出的一方,又或是借錢的一方,都會非常清楚的「計算」,到底是否「還得到」才會進行這些交易,而且借出的一方還會在借錢的一方還清債務前,擁有其實大多時候比借出的金錢更高價值的那物業,所以那真是非常「穩陣」,也真的是「還得到先借」的貸款。

然而,生活中其實有更多的「借貸」,並不是這樣計得清楚的。而那通常都是為了應付「緊急」時候的需要。而那些「借貸」,就不是那麼計得清楚,也不容這樣計得清楚。我記得非常清楚,也其實是非常「攪笑」的一個發生在多年前的處境。話說當年我轉到我在商業社會的最後一份工作,也就是在我的伴郎,一位與我非常好關係的弟兄的小公司工作;之前我都應該提過,那時我們是「十個煲九個蓋」,常常都要將資金「左調右調」來處理財務的,就在我開始上班的第一天,我還在家裏,準備第一天上班的時候,就收到弟兄老闆的電話,說因為有一張客戶的支票未能兌現,所以現在急需數萬元來處理另一張要發給供應商的支票,然後問我是否可以「借住」幾日來做那第十個蓋,「頂住先」。我其實也忘記了當天如何回答,但我應該是答應了的。但最後當我返到公司的時候,原來問題已解決,所以就不用「動用」我的那個蓋了。

最近我們在同工會中也有談到類似的問題,詳情就不多說了,但最後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在某些處境中,我們若要借出金錢,特別是那些要「應急」的,其實就先要調整自己的期望,先不要「計住計住」,更可能要「預咗」對方無力償還,而當能夠「接受」這種預期後,才好將這些金錢借出。我多年前曾分享過一篇文章,當中作者提到「講錢傷感情」,他這位作者更「玩字」的將這句俗語改成「講感情傷錢」,他解釋說:「借錢給人,最大的危險不是失去錢,而是永遠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給得罪了。」或者,很多時候,「金錢」實在是人最難放得下的東西,當「金額」去到某一個數字時,人就要衡量「金錢」與「感情」之間的輕重;而這也最是最容易弄至感情破裂,破壞關係的導火線。

當然,有一些關係,「感情」是有一個「價」的,過了某一個「限度」,人就「計住」。但有另一些「感情」,當出於完全的愛的時候,就會是「無價」的。我還記得之前曾分享過我「借錢」給兒子買電腦一事,那「借」了出去的錢,過多這麼多年,當然再沒有再提,因為那從不是我要「計算」的,也根本沒有想過要「追討」。當然,那只是幾千塊錢的事,若那是幾百萬,不知道那是否就到了那個「限度」?

我相信,神與我們的「關係」,就不會有「限度」。今天,我們在馬太福音中繼續讀到耶穌基督談及信仰群體中「關係」的問題,當中,耶穌就是以「借貸」作比喻,來給門徒有關「關係」的教導了。


經文:馬太福音18:21-35

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31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思想

從進入馬太福音18章,當門徒問了那條反映他們對天國錯誤期望的問題:「天國裏誰是最大」後,耶穌就一直給門徒帶來極為嚴厲的教導。前兩天我們讀到耶穌警告那些絆倒人的,要將那絆倒人的「手手腳腳」去砍下來,好使他們能進入天國。而昨天我們又讀到耶穌提到信仰群體中,若出現嫌隙的時候,如何好好處理關係。在當中我們讀到一段似乎是關乎教會紀律的處理,但當中耶穌也帶出一個其實是非常嚴重的警告:對於那些要視自己為最大,不聽從聖靈與從信仰群體帶來的和好,他們就會被視為稅吏,甚至是外邦人,將要與天國無份。

今天我們讀的這段落,也是從一個「時間標記」——「那時」作開始。正如前兩天我說的,這個時間標記給這段落與前面的段落帶來一個非常緊密,在時間與主題上的相連。今天這段落也是由門徒一個「問題」切入。這問題正正就是關乎昨天我們提到的「關係」的問題,當中更是關乎在「嫌隙」中如何帶來「饒恕」的教導。彼得提出的「七次」,似乎已經非常多,但其實也是「計住計住」的,到第八次就不再饒恕了。但耶穌的教導,「七十個七次」,在猶太人的傳統中,就是「無限」,不去計算的意思。

耶穌接著以「借貸」作比喻,來進一步向門徒說明什麼是真正的關係復和。「釋義」已仔細說明了這比喻當中的「對比」是如何大,如何「不成比例」。當中那僕人「欠」主人的數目,實在是一個「天文數字」,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由主人「借」給僕人的。我相信,那位僕人其實是主人十分信任的一位,甚至是替主人管理家業的。他所「欠」的,有可能是他利用了他的職權,「穿櫃桶底」,最後被發現而「欠他主人」的。在這比喻裏,相信是主人顧念著與僕人的關係,所以就真實的「赦免」了他,實實在在的「免了他的債」。但是,這比喻最後卻不是「大團圓結局」:那被「免債」的僕人,沒有體會主人那看重「關係」的舉動;反而動之以「法」來對待他的同伴,結果整件事就由主人的「重情」,一下子逆轉,去到事情的另一個極端:依法辦事。而事情的結局,完全在乎那已被「免債」的僕人,他是否因著被免債後,經歷到主人那份情了。

默想

其實,每次我們以主禱文祈禱時,都會求主「免我們的債」,但同時我們也會說明「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在信仰群體中,耶穌基督的重要教導,就是要我們「彼此切實相愛」,而如何去愛,保羅就曾教導:「要常以為虧欠」,也就是不要將眼目放在自己應得什麼,而是自己虧欠了別人多少。當我們常以「欠了別人」一樣的心態來付出,我們就是真實的體現了神其實已赦免了我們自己無論如何也還不了的罪債。那樣,信仰群體中的「關係」,就會變得更牢固,從而可以成為一個身體,被耶穌基督使用,完成天國的使命。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今天你心中是否有一些人,你感覺他是「欠了你」的?你又是否能夠因著經歷了神對你的「赦免」,從而得著力量,讓你也可以赦免別人,讓關係得以復和?

禱告

主啊,感謝祢赦免我們的罪,讓我們透過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罪債得以赦免。主啊,求祢讓我們能因著經歷了祢赦罪的恩典,使我們也能活一個「常以為虧欠」的生命,叫我們在信仰群體中,互相謙卑,彼此相愛,活出天國真實的樣式!阿門!

詩歌

真正饒恕
https://youtu.be/EwgZEkC7_y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