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靈修20261026
引言
教會是一個因著「愛」而建立的群體,全是因著耶穌基督十架上犧牲,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彰顯了祂對我們犧牲的愛。就是這份愛建立了教會這屬靈群體。而耶穌基督也曾在回應那位挑戰祂的律法師,問他律法中最大的是哪一條時,祂就以我們剛在申命記六章讀到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和在未記中的另一段教導「要愛人如己」,稱之為「律法的總綱」來作回應。而今天我們會稱之為「大誡命」,也就是我們在信仰中最核心要實踐的信仰踐行,亦是我們教會的「核心價值」--「愛神愛人」。
但雖然「愛」是教會的核心價值,但人總是會有軟弱的時候。弟兄姊妹之間,也會出現「不和」,甚至是「衝突」的時間。而作為牧者,我們很多時候都需要「介入」那些「衝突」當中,希望能夠屬靈地化解出現在他們中間的衝突。而在我的經驗中,這是需要花上極大的耐性,和要很長時間來處理的。因為即使是在信仰群體中,當出現衝突的時候,人的「血氣」就會極速提升,甚至會淹蓋了聖靈的聲音,在怒氣中失去了應有的屬靈節制。
我曾面對過的「衝突」中,有一些是特別難處理的,那就是在一同服事的團隊中,當出現有不同意見的時候,所出現的「衝突」。因著大家都是抱著「服事」的心來「付出」,所以都會自己的想法是對的。所以當有「意見不合」時,大家都會認為自己所堅持的,就是從神而來的,所以要放下自己所想的一套,來多想一點對方的想法時,實在是十分不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在面對從因著服事而來的衝突時,要面對衝突的雙方平心靜氣地對話,實在是非常困難的事。所以,當這些情況出現的時候,我過往的經驗就是只能先個別找雙方單獨分享,聽他們那個「版本」的故事。當然,雙方的版本極大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若是一樣就不會出現衝突了),而要從當中找到事情絕對的真相,誰是誰非,也實在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所以,我過去在面對這些衝突的時候,我很多時候都會嘗試將面對著衝突的雙方,先抽離那正在衝突的事,然後在禱告中尋問神,到底在這些衝突中,會否反映著在事奉團隊中某些幽暗之處,並神要在那些衝突中,要給大家學習的功課。唯有當人的眼目轉向神,在忿怒,並面對著衝突的弟兄姊妹,能有可能「放下」自己,衝突才有機會可以化解。
當然,這需要很多時間,而且,也不一定會成功。我面對過最差的情況,就是這些衝突最後帶來的是「離開」:放不下的,往往就會選擇離開那個群體,畢境「外面」有極多不同的選擇,「東家唔打打西家」;但其實這樣的做法並不會為生命帶來什麼改變,即使離開,衝突仍然會繼續出現。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其實是關乎「順服」的問題:人只聚焦於自己看為正的事,但卻沒有看見什麼才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而這正正是幾天前,我們在申命記中讀過,摩西的提醒。
今天我們繼續讀申命記中,摩西對那即將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下一代,對他們生活細節的提醒,當中摩西就提及面對「衝突」的時候,他們應該如何「屬靈地」處理。
經文: 申命記16:18-17:20
18「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21「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1「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6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7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8「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9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4「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5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6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思想
昨天我們從申命記16章上半部份讀了摩西提到「三大節期」,要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每一年都按著耶和華所吩咐的方法來守節,從而讓他們世世代代都記住耶和華曾經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不忘記耶和華曾在他們中間所施行的拯救。而來到今天我們緊接著讀到16章下半部份,摩西的提醒明顯轉向了另一個範疇,就是來到像是今天的「司法制度」的設立,並在最後出現了一段學者稱為「君王律法」的提醒。
摩西在這裏提及的「司法制度」,是分開「兩層」的:16章的下半部份,幾節經文提到的似乎是關乎一個「地方」,也就是一個「城」所要設立的司法制度。在當中有進行不同層次審判的不同職位。摩西在這部份也特別提醒這些要負責審判的審判官和官長,他們應該持守著的「操守」。而從經文中提到摩西提出的要求,其實並沒有很強烈的信仰元素。但非常特別的,就是在提到對負責審判的人之「操守」後,16章最後兩節經文,忽然又提到與築壇獻祭敬拜的事,而且還延伸至17章。17章一開始的部份,就是提到在敬拜獻祭中,有些以色列人會行耶和華所不喜悅,甚至是憎惡的事。當中還提及如何除滅那些在信仰中背叛神的人,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才可以「確認」,才能將那背叛的人治死。摩西這部份的提醒,就將焦點重新帶回以色列人作為耶和華所揀選,分別為聖,與世界不一樣的身份。
所以,摩西接著提到當百姓中出現真正難斷的事情,就是「爭訟」、「爭競」,甚至導致「毆打」和「流血」的事情出現,就要被帶到耶和華所選定的地方,也就是在各支派中百姓要集中一同敬拜獻祭之地,再由祭司利未人,再加上審判官來判定事情,那就是要「屬靈」地面對那些很難處理,在「城中」只靠那些「審判官」和「官長」,就是沒有很強烈提及信仰元素的處境中未能處理的爭執。摩西在這裏的教導和提醒,就是要以色列人在這些出現關係破裂的處境中,一定要聽從那從屬靈而來「判語」,要照著屬靈領袖的指示去行,否則就都要治死。眾百姓都要因著那從神而來的說話而「敬畏」,然後不再「放肆」,要放下自己,完全在信仰中順服,那即使是非常困難,因著爭執而來的關係破裂,也能得著出路,得著復和。
默想
正如我在一開始時提到,今天教會面對可能是最難處理的事情,就是當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現問題,出現爭執,甚至令關係進入破裂的危機當中,當「彼此相愛」這「大誡命」面對挑戰的時候。當我們中間出現這些危機的時候,我們會如何面對?我們會否完全聽從牧者的說話,跟從屬靈的帶領,可以完全放下自己,將目光聚焦於神,並從當中先看見自己的不是,然後在敬畏中再次回到神面前,在禱告中讓神來介入,叫破損了的關係得以復和?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是否曾在你的屬靈群體中面對衝突,出現爭執,以致令關係落入破裂的危機中?你當時是如何面對的?當有這些關係危機出現,挑戰著「彼此相愛」這大誡命時,你又是否願意順服於牧者的帶領,得以回到神面前,放下自己,讓神來幫助你回到復和中?
禱告
主啊!感謝祢賜給我們「愛神愛人」的大誡命,提醒我們在信仰群體中,要常常持守「愛」,特別當我們面對軟弱,在關係中出現張力,面對衝突,出現爭執的時候,求聖靈在我們心中提醒,叫我們都可以放下自己,在牧者的屬靈帶領中,再次定睛於祢,並在敬畏中得以重新讓關係回到復和,得以踐行「彼此相愛」的大誡命!阿門!
詩歌
在耶穌裏彼此相愛
https://youtu.be/w7LiijVv_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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